作为系统,最终需要对付的惯量是电机惯量与负载惯量之和;对于同样的负载,那么负载惯量是一定的假设为Y, 我用两种电机驱动,一种惯量假设是X,另一种是10X; 那么第一种总惯量为X+Y,第二种为10X+Y, 很显然第二种的总惯量要大,那么电机所需要的力矩就更大!那为什么对于可以输出同样大力矩的电机,我还得选个惯量大一点的电机呢? 所以我的意思是我先电机的时候以力矩最重要,在力矩满足的情况下应该是电机的惯量越小越好啊! 因为这样的话,系统总惯量就小了! 可是为什么还要电机惯量不得小于负载的三分之一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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